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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夏日樂學計畫|方案一|本土語文活動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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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府 114 年 10 月 31 日府人考字第 1141445445 號函辦理。
二、本校所屬人員赴陸港澳,不分平、假日均應於行前申請許可或辦理通報作業並經服務機關同意。
(一)所屬人員(無論人員類別及有無兼行政職務)(註:所有人),不論平、假日赴陸(入境中國大陸、從中國大陸機場入境轉機及不入境轉機-過境轉機) 、港澳,均應於赴陸、港澳前逕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必要資訊,以保障赴陸後之人身安全。另赴陸前應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並將登錄影本上傳至差勤系統(出國申請單),以利備查。
(二)公務人員及教師兼行政職務人員,除應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 觀看完整文章
一、查教育基本法第 6 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復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3 條規定:「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忠實推行政府政策,服務人民。」及第 17 條規定:「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一、公立學校校長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納入銓敘之公立學校職員及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職員。 ……五、各機關及公立學校依法聘用、僱用人員。」爰公教人員依前開規定,皆應嚴守行政中立。
二、再查臺南市各級學校校園場地使... 觀看完整文章
一、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 114 年 7 月 22 日施行,以維護公共利益,有效發現、防止、追究重大不法行為,保障泛公部門揭弊者權益,並建立揭弊者友善文化,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共創廉潔社會。
二、法務部廉政署為提供揭弊者就揭弊案件相關法律問題之諮詢管道,已設置法律諮詢專線,相關資訊如下:
(一)市話門號:( 02 ) 2382-6585 (使用者付費,依市話通話費率計價)。
(二)諮詢時段:每週一下午 2 點至 5 點(遇國定假日暫停)。
(三)諮詢方式:由輪值律師提供線上專業法律諮詢服務。
三、公義揭弊者保護法相關懶人包,請逕至【臺南市政府政風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專...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教師請假規則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增訂「身心調適假」相關規定並自 114 年 10 月 10 日生效:
一、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3 條:為調適身心需要,得請身心調適假,每年准給三日。請家庭照顧假及身心調適假之日數,均併入事假計算。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給。
二、教師請假規則第 3 條:為調適身心需要,得請身心調適假,每學年准給三日。請家庭照顧假及身心調適假之日數,均併入事假計算。事假、家庭照顧假及身心調適假合計超過七日者,應按日扣除薪給,其所遺課務代理費用應由學校支付。
三、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 3 條(代理教師... 觀看完整文章
一、查本部 114 年 5 月 14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40041480A 號令釋略 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 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為教師待遇條例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所定經本部認定等級相當之服務年資,每次期間 3 個月以 上累積滿 1 年者,得提敘 1 級薪級。
二、前開本部 114 年 5 月 14 日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教師,如職前有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 成績優良年資,應於本函下達後 3 個月內依該令釋申請辦理 改敘,並溯自 114 年 5 月 14 日生效;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日 生效。 請惠予轉知所屬公立學校配合辦理,並主動通知符 合條件得改敘薪級者,以確保當事人權... 觀看完整文章
一、查 106 年 5 月 26 日修正之師資培育法第 22 條第 1 項規定略以, 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且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聘任之代理教師,符合該條所定於偏遠地區學校之任教條件 且經評定成績及格者,得以其 2 年任教年資抵免修習教育實 習。
二、為擴大偏遠地區學校師資來源,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嗣後 擔任公立中小學教師時,其代理教師年資經依師資培育法第 22 條第 1 項規定用以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如符合教師待遇 條例第 9 條第 1 項等相關規定,得採計提敘薪級。
三、現職公立中小學教師如符合說明二情形,得於 3 個月內申請 依本函改敘,並自即日起生效;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日生 效。 請惠予轉知所屬公立學校... 觀看完整文章
【性騷擾申訴管道】
★性騷擾事件之行為人屬公務人員、教育人員、約聘僱人員、約用人員者,申訴案件由本校人事室受理。
★性騷擾事件之行為人屬技工、工友、駕駛、駐衛警或臨時人員等勞基法適用人員,申訴案件由本校總務處受理。
★專用電子信箱: appeal@kles.tn.edu.tw
★臺南市北門區蚵寮國民小學性騷擾事件申訴書
★騷擾事件之行為人為本校校長時:
(1)屬「性別平等工作法」規範:依被害人類別,分別向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公教人員)或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教以外之人員)。
(2)屬「性騷擾防治法」規範:向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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