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南市政府115年4月7日府秘採字第1150484970號函諒達。
二、各校有需求同仁請先至學習護照報名(研習代號:317577,研習日期115年5月),學習護照報名開放時間115年4月14日(二)上午9時起至15日(三)下午4時止,以報名時間先後順序錄取,報名原則每期以一校一人為原則,如超過,於審核時將會拒絕報名。
三、本訓練非屬指派強制受訓,請各校除考量各校需求外亦請考量參訓人員意願及時間,避免出現報名後拒絕上課亦拒絕請假情事浪費有限名額,如今年度發生前列情事,本局將送獎懲建議函至各校建議懲處相關人員;另請各校應確實了解上課時間(每週兩日全天,需7周)、地點等相關訊息後再報名,避免出現報名完成後又以無法配合上課時間地點為由退訓,影響個人日後報名權利。
四、有意願列入備取人員者,請詳說明一函文第4點,於候補期間(自115年4月22日起至115年4月23日止) 至臺南市政府公務入口網登入帳號及密碼後,於「教育訓練報名」區報名審核後,視為備取人員,秘書處將依序以電話通知遞補。
五、請各校同仁報名前,請確認是否之前已經參訓,已經參訓過之同仁,勿於學習護照報名,如參訓過同仁欲補課、補考,或除學習護照報名外之疑問,請洽本府秘書處江佳穎小姐,電話:2991111#8467。




